查看原文
其他

司法部关于公民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批复(19930831)

戴卫祥 司法鉴定律师 2022-11-10

相关推荐阅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80101)

2、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20160616)

3、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20190215)

4、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SF/T 0058-2019(20191115)

5、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诉讼代理执业区域问题的批复(20150625)

6、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20200301)


司法部关于公民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批复(19930831)

 司发函[1993]340号


浙江省司法厅:

你厅5月10日《关于个人经营法律服务业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司基[1993]1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的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5]82号)及1989年、1992年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对法律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是法律服务业的主管部门,行使统一的审批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目前除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其他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外,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外,其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均不得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戴卫祥 律师


戴卫祥,男,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工学、法学学士。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大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司法局法律顾问。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

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以认真细致地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戴卫祥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940919059

微信号码:dailvshi8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16


郑重推荐

睿法在线,精英律师团队打造,倡导并推行律师执业标准化、规范化,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睿法在线

更多内容,敬请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